2021年10月30日,我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出席二十國集團領導人第十六次峰會時宣布,我國現已決定請求參加DEPA,隨后兩天,我國正式提出參加請求。在推動參加進程中,我國與DEPA成員國新西蘭、新加坡、智利在各層級開展對話,舉行了十余次部級層面的專門會談、兩次首席商洽代表會議、四次技能層非正式商量,深入闡釋我國數字領域法律法規和監管實踐,全面展示我國在DEPA框架下與各方開展數字經濟領域協作的遠景。DEPA成員國歡迎我國提出參加請求,贊賞我國為參加DEPA所做盡力,作出了成立我國參加DEPA工作組的決定。
下一步,我國將與成員國在我國參加DEPA工作組框架下深入開展參加商洽,盡力推動我國參加進程,力爭盡早正式參加DEPA,為與各成員加強數字經濟領域協作、促進創新和可持續發展作出貢獻。
DEPA由新西蘭、新加坡、智利于2019年5月發起、2020年6月簽署,是全球首份數字經濟區域協定。